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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包衣奴才:羅友枝《最后的皇族》中未呈現(xiàn)的清宮廷
【編者按】
羅友枝(Evelyn Rawski)的The Last Emperors: ASocial History of Qing Imperial Institutions(1998)是“新清史”經(jīng)典著作之一,2017年本書由八旗文化再版繁體豎排本,更名為《最后的皇族:滿洲統(tǒng)治者視角下的清宮廷》,用以強調清宮廷的非漢文化視角。年前,臺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員黃麗君受邀圍繞此書進行了一場座談,向有興趣的讀者們介紹清代的宮廷制度以及相關研究成果,特別是宮廷中的奴仆,而這些面向大多未在書中論及。最后,黃麗君也對“滿族漢化”這個議題表達了其個人看法。
動態(tài)的宮廷史:皇帝的“奴才”
羅友枝以“宮廷”為選題探討清王朝統(tǒng)治的內(nèi)亞性,本身就別具慧眼。陶博(Preston Torbert)在The Ch’ing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A Study of Its Organization and Principal Functions, 1662-1796.(《康雍乾內(nèi)務府考》,1977)已指出,管理清代宮廷的主要機構——內(nèi)務府是八旗制度與傳統(tǒng)中國官僚體制的結合,也是融合滿洲色彩并折衷漢制的政治機構。但在“兼容滿漢”之外,羅友枝透過物質文化、社會結構和宮廷禮儀的考察,進一步告訴讀者清代宮廷文化的多元內(nèi)亞性,包括了滿、蒙、藏、伊斯蘭文化等面向。
清代宮廷制度的重要特色,在于內(nèi)務府這個中國歷史上獨有的宮廷管理機構。內(nèi)務府的主要人員是皇帝直轄的上三旗包衣(booi),他們在身份上屬于皇帝的家仆。換言之,清朝皇帝偏好任用包衣家人來為其管理家務,與傳統(tǒng)王朝喜好任使太監(jiān)的作法不同,也是清代不曾發(fā)生宦官亂權的主要原因。但包衣若僅在內(nèi)廷為天子執(zhí)家務,很難在清朝的政治制度中發(fā)揮重要的影響力。因此更為重要的是,清代的幾個重要稅差皆屬內(nèi)務府包衣專缺。乾隆皇帝即言:“各省鹽政、織造、關差,皆系內(nèi)府世仆?!痹谇宕鷩n收入之中,鹽課和關稅分別是第二、三大宗,這些稅收均由皇屬包衣經(jīng)手,得見內(nèi)務府在清代財政功能上扮演重要角色。

內(nèi)務府包衣出任重要稅差的代表性例子,莫過于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從史景遷的研究可知,曹寅之母孫氏是康熙皇帝的乳母,因此曹寅與皇帝雖然名義上是主仆,實際上更像自幼一起長大的兄弟,二者親密逾恒的家人關系,這也是曹寅可以久任兩淮鹽政、江寧織造的原因??滴趸实墼饶涎?,曹寅四次接駕。然而,接待皇帝的高昂成本被轉嫁到鹽政、織造衙門,造成財務虧空。康熙皇帝死后,雍正皇帝與曹寅的私人關系不如其父,在虧帑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曹家被查抄,迅速走上衰頹的命運,這顯示出內(nèi)務府包衣的仕途與家族起伏受到皇權影響的戲劇性?!都t樓夢》這部小說描述賈府從榮顯到落敗的過程,很大程度折射出曹雪芹家族的自身經(jīng)歷,也因此曹雪芹才能用一種極為透徹的筆調描寫賈家“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的起伏與蒼涼。
內(nèi)務府包衣受到皇權影響而仕途起落的例子不止于曹寅,嘉道朝顯宦英和的落敗亦是一例。英和自幼聰穎,科場順利,乾隆五十八年考取進士時年僅二十三歲。和珅曾想把女兒嫁給他,英和的父親德保卻拒絕了這樁婚事,因而遭受和珅忌恨,受謗甚多。但禍福相倚的是,嘉慶皇帝親政之后,英和竟因拒婚而得到皇帝的重用,仕途自此飛黃騰達,爬升為朝中的一品大臣。然而,作為包衣英和必須為家主當差,即便在外朝任職,也必須兼任內(nèi)廷差使,負責為皇家監(jiān)修陵寢。應道光皇帝節(jié)儉的作風,英和“裁省”物料,不料道光八年陵寢發(fā)生漏水事件,皇帝大怒之下,英和被奪官發(fā)往黑龍江當苦差,二子奎耀、奎照也連同罷職遣戍。英和家族在清代中期是“四世翰林”,通過科舉得到外朝任職的機會,其仕途榮顯在內(nèi)務府包衣群體中可謂異數(shù)。即便如此,皇帝意志對家族命運的影響,使其跌宕起伏亦比外朝官僚更具戲劇性,呈現(xiàn)出內(nèi)務府包衣的獨特身份特色。
皇帝兩個公私分明的錢口袋
上三旗包衣既然常任重要稅差,內(nèi)務府在清代財政體制中亦顯得突出與關鍵。但差異在于:內(nèi)務府的收入屬于皇帝私人所有,戶部管理的則是國家財產(chǎn)。內(nèi)務府的經(jīng)費來源大概有幾種:關稅、莊園、人參和毛皮的專賣事業(yè)、官員的罰金(議罪銀)、官員被抄家之后的人丁財產(chǎn)、貢品、宮中變價出售的物品、經(jīng)營當鋪、發(fā)商生息等。據(jù)賴惠敏的研究,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清朝皇帝如何精明地管理他們的家產(chǎn)。例如,開設當鋪就是皇帝經(jīng)營資本的一種手段,但由于官營當鋪利息不能太高,以致于收益不多,經(jīng)營困難。相較之下,皇帝更喜歡將內(nèi)帑銀兩借給商人作為經(jīng)營資本,即所謂“發(fā)商生息”。清代資本雄厚的商人莫過于鹽商,內(nèi)務府包衣常任鹽政,通過出任此差,包衣可替皇帝與商人搭建起聯(lián)絡的管道,也可以代替內(nèi)廷監(jiān)督商人的經(jīng)營資本與還款狀態(tài)。
值得注意的是,滿洲統(tǒng)治者雖然有權運用內(nèi)務府與戶部兩個口袋,卻始終公私分明,從未混淆,顯示了清朝的行政理性原則。甚至在大部分的時候,皇帝都是以內(nèi)廷經(jīng)費支持國家用度。乾隆四十六年的上諭就提到:“以內(nèi)帑論,乾隆初年內(nèi)務府尚有奏撥部銀備用之事。今則裁減浮費,厘剔積弊,不但毋須奏撥,且每歲將內(nèi)務府庫銀撥歸戶部者動以百萬計。”到道光、咸豐初年,清廷仍可維持“戶部用部庫之錢糧,內(nèi)務府動內(nèi)府之進款。時有特沛恩旨,頒發(fā)內(nèi)帑,以為賑濟、河工、軍餉之需,從無內(nèi)務府向戶部撥借銀兩之事”的規(guī)模。直至太平天國亂起,內(nèi)務府的財政受到嚴重的沖擊與重創(chuàng),自此改由戶部支持內(nèi)廷。但即便晚清皇室收入不足,統(tǒng)治者對于公私兩個口袋的財用仍持謹慎心態(tài),未嘗改變,興修頤和園即是一例。
受康有為、梁啟超等保皇派的論述影響,后人多認為清廷為了籌辦慈禧六旬大壽,動用海軍經(jīng)費整修頤和園,是甲午戰(zhàn)爭失敗的主要原因。但光緒十四年宣布興修園工的上諭中,具體宣布“工用所需,悉出節(jié)省羨余,未動司農(nóng)正款,亦屬無傷國計”的籌款原則,并為負責園工的醇親王與李鴻章所遵守。與過去我們對于慈禧太后窮奢極欲的印象極為不同。
替皇帝招待西洋人
相對于內(nèi)務府在國家經(jīng)濟功能上的豐富討論,其管理西洋人的職能則較少受到關注。清代的幾個“涉外”機構中,禮部管理朝貢體系的朝鮮、越南、琉球等國。理藩院除了管理藩部(蒙古、西藏、青海土司等)之外,也負責俄羅斯事務。但在清朝活動的西洋人歸內(nèi)務府管理,意味清朝皇帝將西洋人視為家里客人的用意。
馮明珠、陳國棟對于禮儀之爭中幾位包衣角色的討論,即可具體說明皇帝如何利用內(nèi)務府管理西洋人。明末來到中國的傳教士在利瑪竇的主張下,尊重中國人祭祖、祭天、祭孔等傳統(tǒng)習俗。但康熙三十二年時,福建宗座代牧顏珰打破利瑪竇規(guī)矩,教廷亦隨之在康熙四十四年派多羅使者來華,宣布禁止中國禮儀。多羅入華之后,皇帝派遣內(nèi)務府包衣一路照料,之所以如此,與包衣身為皇帝寵臣,熟悉家主的想法,可以承宣旨意而不易出錯有關。此外,康熙四十五、六年皇帝亦曾兩度派遣傳教士回羅馬,欲與教皇溝通中國禮儀問題。在多年得不到響應的情況下,康熙皇帝發(fā)出“紅票”,由商人、傳教士帶回海上,廣為傳播,終于促使教廷遣回傳教士。有趣的是,“紅票”亦以內(nèi)務府官員署名發(fā)出,得見包衣在康熙朝中西文化交流中的關鍵地位。
除了康熙朝的禮儀之爭外,乾隆五十八年馬嘎爾尼來華,乾隆皇帝也同樣派遣總管內(nèi)務府大臣金簡、伊齡阿接待使團,長蘆鹽政征瑞則從使團自天津上岸之后,負責護送英國人一路到京。乾隆皇帝非常在意英國人覲見時的禮儀,曾私下交代征瑞“則當于無意閑談時,婉詞告知以各處藩封到天朝進貢覲光者,不特陪臣俱行三跪九叩首之禮,即國王親自來朝者,亦同此禮。……雖爾國俗俱用布扎縛不能跪拜,但爾叩見時何妨暫時松解,俟行禮后再行扎縛,亦屬甚便”。乾隆在征瑞面前流露出最真實的想法,顯示出二者親密的主仆關系,也是皇帝信任內(nèi)務府包衣負責這項差事的原因。嘉慶二十一年,英國再度遣使阿美士德來華,中英雙方再度為了禮儀問題僵持不下。周旋期間,內(nèi)務府包衣蘇楞額、廣惠等也被皇帝寄予教導英人禮儀的期待。直至晚清,內(nèi)務府包衣因經(jīng)常出任粵海關監(jiān)督,與西洋人有豐富的往來經(jīng)驗,亦是朝廷辦理洋務之初必須倚重的對象。《道咸以來朝野雜記》即載,內(nèi)務府出身的恒祺“當庚申與英法議約,佐恭邸最出力。危急時,欲以身殉,始得挽回頹勢。惜其不久即逝,未得大用”。在康熙朝禮儀之爭以降,皇帝如何利用內(nèi)務府來管理西洋人事務的研究是一個有趣且重要的課題,可惜目前尚未得到太多的研究關注,仍值得進一步探討。
皇家的藝術品“代購”
在經(jīng)濟角色之外,內(nèi)務府包衣外任重要稅差的另一較少被提及的功能,即與宮廷的工藝制作與收藏相關。清帝喜歡的內(nèi)廷式樣的工藝品多交養(yǎng)心殿造辦處成造,但受限于原料和工匠技術,仍必須將部分作品交付地方制作。陳國棟很早就注意到,內(nèi)務府包衣外任稅差的地點多為水路交通要道,無論是購買物料或代尋工匠,都有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此外,由于包衣熟悉皇帝家主的藝術品味,通過他們來辦貢或傳辦內(nèi)廷對象,不容易失準出錯,亦有節(jié)省宮中開支的優(yōu)點。最有趣的例子,莫過于乾隆三十年皇帝將《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交由粵海關承辦代覓商人發(fā)往法國制為銅版畫?!兜脛賵D》的制作時間長達十一年,經(jīng)手的五位粵海關監(jiān)督有四人均為造辦處出身。唯一不曾在內(nèi)廷行走的方體浴,亦被要求來京陛見后到造辦處行走實習,方得回任粵海關。由此得見承辦這些特定差使,亦是皇帝選任稅差的重要考慮。
簡評羅友枝《最后的皇族》
羅友枝《最后的皇族》探討的清宮廷與筆者上述的宮廷制度,主題雖不完全相同,但仍有諸多面向疊合之處。本書的行文剪裁十分精彩生動,可惜與上述的討論相較,仍屬靜態(tài)的宮廷制度史,較少探討宮廷多元文化與制度具體運作的情況。舉例而言,本書第五章以“宮廷奴仆”為主題,逐一介紹太監(jiān)、包衣、辛者庫、旗奴(保母、奶媽)、諳達、藝術家和工匠等人的身份、職稱與作用,姑且不論作者的分類是否正確(這里所指的旗奴不少是包衣旗人),書中的討論偏重于“介紹”,較少深談這些人物在帝國秩序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nèi)绾闻c皇帝、制度、社會之間互動,頗有不足之處。然而,這點遺憾實不能苛責作者,畢竟這本書出版距今將近二十年前,多少受到時空的研究局限?,F(xiàn)在我們?nèi)艨梢哉劦礁鄬m廷制度的動態(tài)趨勢,亦是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才能有更進一步的成果。

相較之下,本書最容易受人批評的缺失,恐怕是對二手研究與漢文檔案的大量依賴。作者想要討論清宮廷的內(nèi)亞性,卻缺乏運用非漢文字史料的能力,無疑形成自我的悖論。羅友枝的學術見解建立在諸多二手研究之上,是她與何炳棣的論戰(zhàn)時被著力批評之處,本書亦有類似的情況。以第一、二章為例,學人的研究成果比重高達七成以上,史料和檔案的比例甚低。若再仔細檢視書中運用的材料,則以《會典》、《玉牒》與《內(nèi)務府奏案》(奏案是內(nèi)務府檔案中以漢文為主的材料)為最大宗,論證多引漢文史料,不見作者對于滿文檔案的辯證與討論。但誠如作者的主張,滿洲統(tǒng)治者身為非漢政權,存留大量且具有價值的非漢文字史料,但本書探討清朝的多元宮廷文化時,卻不以此為據(jù),這樣的治史方法具有多少的說服力?恐怕不無疑義。
雖是如此,《最后的皇族》仍是一本引領我們認識宮廷制度的好書。其寫作淺白,沒有太多困難的制度名詞,可以同時作為通俗讀物與學術作品,也顯示出作者研究、寫作的功力。透過閱讀本書,有助于一般讀者廓清清代制度的迷障,尤其是近年來盛行的清宮劇,無論在劇情或場景、對白等,多以漢人為思維邏輯來建構,與真實的清代氛圍頗遠?!蹲詈蟮幕首濉愤@樣兼具通俗與學術面向的著作,提醒我們清宮文化的不同面向,是將學界研究介紹給普羅大眾的最好的一扇窗口,可以讓我們更正確地理解清代宮廷的制度,以及生活在里面的人們。
最后,我想以新清史學者對于“滿族漢化”議題的討論來作結?!蹲詈蟮幕首濉返膶懽髅}絡可以前溯至羅友枝與何炳棣在上個世紀的著名的論爭。雙方議題交鋒的關鍵,在于清帝國統(tǒng)治成功的因素為何?何炳棣主張是因為清朝的漢化政策,羅友枝則認為滿洲統(tǒng)治者善用其與內(nèi)亞非漢族群的文化連結,與明朝形成行政制度上的區(qū)隔,是其統(tǒng)治成功最重要的原因。這場論爭在何炳棣撰文反駁之后雖然不再延續(xù),但羅友枝的論點似乎發(fā)酵衍續(xù)更具影響力,美國學界持相同論點者不少,進而匯聚成聲勢浩大“新清史”學派。
近年來中文學界出現(xiàn)不少反對“新清史”的聲音,意見之一,即主張“新清史”研究者昧于“滿族”(請注意,清代并無“滿族”這個概念,以“旗人”指稱更為適合)接受儒家文化,喪失滿語能力等已經(jīng)“漢化”的客觀事實,持“反對漢化”的立場。但筆者不揣谫陋,對此欲提出兩項不同的意見:第一,竊以為新清史學者并未“反對”漢化,這些研究者只是在傳統(tǒng)習以為常的漢化主流論述之外提出不同的見解,促進更多元的學術視角。例如本書雖以清宮廷文化的內(nèi)亞性為論述主題,但在第六章仍以不少篇幅探討統(tǒng)治者如何實踐儒家禮儀。又如歐立德在其《滿洲之道》中,也承認漢文化的影響力無遠弗屆,是一個東亞文化圈的共同擁有的資產(chǎn)。第二,即便清人在入關兩百余年后,統(tǒng)治者或作為統(tǒng)治精英的旗人均已心悅誠服地服膺儒家文化,甚至逐漸喪失舊有的“滿洲之道”,但仍無礙他們對于自我族群身份的認同。就好比在全球化的潮流下,我們也穿洋裝、著西服,有些人甚至可操流利的外語,仍無礙其自我認同為中國人、日本人或韓國人。清代旗人的“漢化”作為一個客觀事實,是很難“反對”或“否定”這個現(xiàn)象。因此新清史學者著書立說,并非為了反對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而是試圖在表象之外,解釋更為復雜的族群認同議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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