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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昆明觀賞海鷗時抓一只欲合影,涉非法捕獵被罰625元
西伯利亞的精靈們?nèi)缂s而至,它們對人類并不害怕,十分愿意與人類展開良好互動,不過這種友情也給了一些不懷好意者可乘之機。
11月16日,當日上午9時許,來自浙江臺州65歲的徐某某在旅行社的統(tǒng)一安排下,于當日上午9時許專程到海埂大壩觀賞海鷗。

保安制止了徐某某的行為,徐某某因此放掉了抓住的海鷗,幸好海鷗沒什么大礙,脫離束縛后便展翅離開了。
隨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區(qū)分局接到負責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區(qū)海埂大壩巡邏的滇維保安公司報警,分局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進行調(diào)查處理。徐某某也被帶到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的執(zhí)勤點。

近年來虐鷗案件頻發(fā)
2013年12月2日
一名肩背旅游包、留著短發(fā)的女子抓住了一只海鷗,另一名穿粉紅色衣服的女子湊了上去,兩人似乎在說笑,并用身體做掩護。隨后,其中一名女子掏出一個紙袋,將被抓的海鷗裝入袋中,便匆匆離開了。

耿先生在草海大壩給游客拍照,突然看見一名戴墨鏡的男子抓住了一只海鷗。海鷗拼命掙扎,男子一用力,海鷗的一只翅膀就折斷了。耿先生上前指責男子,可對方竟說:“我要把它帶回家,嘗嘗野味?!?/p>

有外地游客到海埂大壩觀看海鷗時,抓住海鷗自拍留影。據(jù)了解,游客抓住海鷗自拍留影,期間全然不顧被抓海鷗的掙扎和其它海鷗呼救的鳴叫。


網(wǎng)友@幻想家VV 在個人微博曝光一組海埂大壩虐鷗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一名穿黑色大衣的女子兩手抓住海鷗的翅膀在擺姿勢,而疑似同伴的男子用手機為她拍照

翠湖有人抓海鷗取樂!

一名女士將一只紅嘴鷗抱在懷里,她的手曾多次按住紅嘴鷗的翅膀、頸部和頭部,紅嘴鷗的翅膀整個展開,有掙扎的痕跡。


據(jù)悉,《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非法獵捕省重點保護或有益的、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研究價值野生動物的,由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8倍以下罰款”。
那么一只紅嘴鷗的價值是多少呢?
2015年1月12日,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了《涉案紅嘴鷗價格鑒定報告書》,認定這只死亡的紅嘴鷗價值為625元。
此前,一名哈爾濱游客在昆明將紅嘴鷗翅膀折斷,造成其死亡。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獵捕紅嘴鷗價值8倍的罰款,計5000元”的處罰決定。其成為全國因非法獵捕紅嘴鷗而被行政處罰的第一人。從此以后,傷鷗、抓鷗、虐鷗就有了處罰依據(jù)和罰款具體金額。
抓捕紅嘴鷗或觸刑法,將被立案調(diào)查處理
昆明市政府發(fā)布的《保護紅嘴鷗通告》,明確規(guī)定紅嘴鷗屬于有科研、經(jīng)濟、觀賞價值的“三有”野生動物。按照規(guī)定,傷害海鷗或捕捉及非法買賣將處以行政處罰,如果捕獵海鷗超過20只,就構成刑事犯罪,將被立案調(diào)查處理。
民警提示:
如果市民發(fā)現(xiàn)傷害海鷗的行為,可直接撥打森林公安電話0871-65658044,也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原題為《憤怒!又見虐鷗事件!?外地游客抓海鷗拍照,被罰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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