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惡意別停油罐車并撞上其車尾,貨車司機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澎湃新聞記者 鐘常宇 通訊員 倪才遠
字號
駕駛貨車惡意別停油罐車并撞上其車尾,車損達數(shù)千元。澎湃新聞(www.dbgt.com.cn)9月4日從浙江紹興市上虞區(qū)公安分局獲悉,涉事貨車司機孫某日前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事發(fā)現(xiàn)場
8月14日,上虞區(qū)公安分局接到李某報警稱,自己在路上正常行駛時被一輛貨車撞了。經民警調查,李某駕駛一輛油罐車行駛到104國道浦鎮(zhèn)地段的一個紅綠燈路口時,看到綠燈即將轉黃燈,為安全起見剎車等候。李某屬正常操作,因為根據(jù)其油罐車公司規(guī)定,為確保行車安全,在遇到綠燈轉黃燈時,他是不能通過該路口的。但是后車司機孫某覺得李某的車輛沒有加速通過紅綠燈,而是直接駐停導致他差點撞上,該行為像是故意的。于是孫某在后面的行車路途中屢次對李某的車輛進行惡意別車,最終導致李某的車輛被其撞上,車損達數(shù)千元。
當日,民警傳喚駕駛人孫某,其對別車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孫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提醒,開斗氣車危害嚴重:易引發(fā)交通事故,損害人身財產安全,對社會公共安全有著無比巨大的破壞力和威脅性。切記不開“斗氣車”,拒絕“路怒癥”。
責任編輯:謝春雷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