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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鳳縣一男子捕獵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林麝,被公訴
實習生 張娜 澎湃新聞記者 薛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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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檢察網(wǎng)公布的一份起訴書顯示,陜西寶雞鳳縣一男子使用軟繩套捕獵野生林麝,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提起公訴。
經(jīng)檢方審查查明,2022年10月初,被告人肖某某在某山上安置3個自制軟繩套,后發(fā)現(xiàn)一只疑似野生林麝被繩套套住左前腿,被告人將野生林麝活體帶下山,聯(lián)系同村村民張某某駕車將捕獲的林麝帶到同村村民楊某某家中寄養(yǎng)。
案發(fā)后,偵查人員從楊某某家中查獲該只林麝,經(jīng)陜西省動物研究所技術(shù)人員鑒定,被告人捕獲獵物確為林麝,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被非法獵捕的林麝左前蹄受繩套勒傷斷掉,現(xiàn)被陜西省動物研究所救助并寄養(yǎng)于該所陜西省珍稀野生動物救護基地鳳縣麝類救護站。
該案由鳳縣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肖某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于2023年5月18日向鳳縣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鳳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肖某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非法獵捕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活體)林麝一只,其行為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現(xiàn)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朱偉輝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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