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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丨輔助駕駛≠自動駕駛!司機酒后使用“智駕神器” 被判刑
近日,最高檢發(fā)布6件醉駕以案釋法案例。這批案例明確對6種不同情形的醉駕犯罪依法從重處理。同時,浙江杭州一男子酒后用“智駕神器”駕車獲刑的消息也引發(fā)關(guān)注。如何規(guī)范“輔助駕駛”行為?接下來還需要怎樣的法律制度跟進?《新聞1+1》本期節(jié)目,為您帶來分析解讀。
醉酒后使用智能駕駛,算不算醉駕?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郭旨龍:從法律上看,汽車行駛的過程仍然在被告人的支配之下,所以仍然是他在醉酒的狀態(tài)下進行駕駛。
按法律規(guī)定,在使用輔助駕駛系統(tǒng)時,司機應(yīng)當全程掌控汽車。而他躺在副駕駛座位上,就是不作為,這也是一種醉酒駕駛的行為。
將會遭到何種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郭旨龍:按法律規(guī)定,醉酒駕駛的刑罰是拘役一到六個月。所以對被告人判處一個月再加十五天,是一個比較正常的結(jié)果。
考慮到他的駕駛時長,且不是在特別危險的路段,但同時也考慮到,他之前有因為酒后駕駛受過行政處罰的情節(jié)。經(jīng)綜合判斷,判處被告人一個月再加十五天的拘役。
使用“智駕神器”是否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郭旨龍:這種所謂的“智駕神器”是違法的,因為它使司機脫離了對汽車的控制,對于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脅。
在上半年,國家主管部門就發(fā)布了通知,車企不得宣傳所謂的智能駕駛和自動駕駛。因為現(xiàn)在相關(guān)技術(shù)水平還達不到要求,對公共安全還有較大的威脅。
“智駕神器”究竟是什么?
在浙江杭州的這起醉酒后使用智能駕駛,最終被判危險駕駛罪的案件中,車主在醉酒后,正是使用了一款所謂的“智駕神器”來“騙過”車輛的輔助駕駛系統(tǒng)。那么這個所謂的“神器”,究竟是什么?
原來,所謂的“智駕神器”,實際上是一些繞開車輛安全檢測的一些后門作弊工具,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
·開車使用“智駕神器”
·生產(chǎn)、銷售各種“智駕神器”產(chǎn)品
以上行為都是違法的,甚至有可能構(gòu)成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chǎn)品罪。
人與機器的責任如何劃分?
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按照現(xiàn)在的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為0級到5級。
0級至4級都還屬于輔助駕駛,是人和機器共同駕駛的階段,也被稱為“駕駛輔助組合的測試驗證階段”。
這個階段依然是以人為主,自動駕駛功能為輔。在這個階段駕駛?cè)巳匀灰袚韶熑?,即使在高級別的時候,始終也要有人來駕駛或者操控。所以,駕駛?cè)说姆韶熑芜€會在一定時間內(nèi)長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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