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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丈夫強迫發(fā)生性關系:“婚內(nèi)強奸”算不算強奸?
原創(chuàng) 晏凌羊

01
我有個朋友(現(xiàn)在已經(jīng)離婚),曾跟我講過這樣一個細節(jié):離婚前一年,她和丈夫已經(jīng)形同陌路。兩個人常年冷戰(zhàn),誰也不搭理誰。但是,因為家庭經(jīng)濟條件有限,且他們還想在老人、孩子面前扮演感情沒破裂,所以,兩個人還是住同一個房間、睡同一張床。
那段時間,她老公只要有生理需要,就會找她。她接受不了兩個人在這種狀態(tài)下發(fā)生關系,一開始也會反抗,但也擔心反抗聲音過大,會被睡在隔壁的老人孩子察覺,到后來,她干脆逆來順受了。
除了她老公“有需要”,兩人在日常生活中幾乎“零肢體互動”。整個過程中,兩人沒有一句言語交流,她老公找套、戴套、強上、S完丟套、翻身睡去,一氣呵成。她覺得自己純粹淪為他的泄欲工具,每次跟老公發(fā)生完關系之后,都會對自己產(chǎn)生厭惡感。
我勸她離婚,可她猶豫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鼓足勇氣跟老人、孩子攤牌。
這種情況,怎么算呢?
如果男女雙方是夫妻或情侶關系,一方違背伴侶意愿與之強行發(fā)生性關系,在法律上是很難被判定強奸的。
02
曾經(jīng),在我老家發(fā)生過這樣一起真實的案例:
一位女性結(jié)婚生子后,經(jīng)常被丈夫強迫發(fā)生性關系。每次,她只要拒絕,就會被狠狠地毆打,打得遍地鱗傷,再無反抗力氣。
她的丈夫,則是在打完她以后,再強行同房。
這種情況,屬于典型的“婚內(nèi)強奸”,可是,她丈夫竟覺得,自己又沒有出去強奸別人。
而在司法實踐中,想要認定“婚姻強奸”,是非常難的。
法律上有“婚內(nèi)強奸”這個詞(我說的是詞,不是罪),也就是說:即便雙方是情侶或夫妻,男人如果違背女方的意愿強行與其發(fā)生性行為,也構(gòu)成“強奸”。
但是,在實踐中,因為取證難等原因,一方違背配偶意愿而強行發(fā)生性關系,即使情節(jié)嚴重,也不構(gòu)成“強奸罪”。
如果一方長期使用暴力強行與配偶發(fā)生性關系,造成配偶方身心受到重大傷害的,可以視具體情況,以“虐待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但是,收集法庭認可的證據(jù)的過程,能累死你。
比較靠譜的、能讓自己擺脫這種傷害的方法,就是盡快結(jié)束那種關系。結(jié)束了夫妻或情侶關系之后,對方若是還用強,那么,對方的行為被認定為“強奸”就不太難了。
03
老早以前,我在公眾號上寫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男的,結(jié)了一場婚,但直到離婚后,他依然是處男。他老婆就是想借用婚姻這個殼兒,合法地生下“與別人懷的孩子”,以讓自己少承受一些輿論壓力。
兩個人交往之初,他同情女方的遭遇,愿意接受“喜當?shù)钡拇鷥r,很快就跟女方領了證。婚后,女方順利生下孩子。兩人在一起不到兩年,但直到最后離婚,女方都沒跟她同過房。
一個男讀者看了這個故事后說:“男人結(jié)婚后還是處男?其實他可以用強的。與伴侶發(fā)生性關系,是婚內(nèi)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女方的做法當然很過分,但是它只屬于被“道德譴責”的范疇。如若男方強行與之發(fā)生關系,女方又有證據(jù)證明男方是在強奸,那么,男方很有可能要入刑的。
男女雙方發(fā)生性關系,任何時候都不能用強。戀愛關系、婚姻關系都不能成為強奸行為的保護傘。
只是,這種觀念,也是近幾年才流行起來的。
更在以前,人們普遍認為:配合丈夫過性生活,是妻子的義務。
法理學人士普遍認為:婚姻關系訂立之初,雙方就有一個概括性的承諾,即放棄了性的拒絕權(quán),因此性行為應該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妻子的法定義務,不得拒絕履行。婦女一旦結(jié)婚,就是意味著她同意與丈夫性交,而這種同意不能被撤回。
慢慢的,隨著女性地位不斷提高,人們才開始接受這樣的觀念:人的情感是會發(fā)生變化的,締結(jié)婚姻“當時”許下的承諾,不能用來約束“不愿意再發(fā)生性關系”的“后來”。女性的身體屬于自己,而不是屬于丈夫,因此,她有性拒絕權(quán)與性自主權(quán)。結(jié)婚證,不能使得強奸行為合法。
我國女權(quán)活動發(fā)展比較緩慢,很多人要接受這樣的觀念,需要很長的時間。
有一項1989年—1999年大規(guī)模進行的“性文明”調(diào)查表明:在夫妻性生活過程中,丈夫強迫妻子過性生活的占調(diào)查總數(shù)的2.8%,受害婦女絕對人數(shù)有幾百萬之多。
04
長期以來,我們這個社會流行著一句話:床頭打架床尾和。
也有很多男的認為自己若是跟女友、妻子吵架了,那就把她按住啪啪啪一頓就好了。
我想說的是,這是一個極其錯誤的觀念。
小問題、小矛盾、小爭吵之后,兩個人心里都了已經(jīng)有和好之意,但女方礙于情面不愿先打破僵局,那么,男方確實可以用這種方式去解決問題。
這中間,雙方都會經(jīng)歷肢體上的試探,人家是否自愿與你發(fā)生性關系,正常人是能感覺得出來的。
但是,除此種情形之外的“按住啪啪啪一頓”,都涉嫌強奸。
絕大多數(shù)女的,若是不再愛那個人了,或者有與他有關的事卡在心里放不下去,是根本沒有心情與之做愛的,甚至會對他產(chǎn)生生理性厭惡。
這一點,還望周知。
05
我們這個社會的女性,長期以來都接受這樣一種教化:女性在性的方面是沒有主動權(quán)的,你必須是被動的一方。在性的方面主動的女性都很淫蕩,不知廉恥。
我們的文學作品里,也在大肆描寫這類一提到性、接觸性,就表現(xiàn)得害羞無比、半推半就的女性。人們大肆謳歌這類霸氣的男性和愛情,以至于很多男人覺得一個女人面對性侵時說“不”,僅僅是因為她害羞。
“在性的方面矜持、害羞是女孩的特質(zhì)”,男人們總會這樣想,他們以為女孩嘴上說的“不”,潛臺詞都是:想要。
呵呵噠,這到底是一種怎樣的混蛋邏輯?!
很多女人說“不”,就是“拒絕”的意思,不是“欲拒還迎”,不是“欲擒故縱”,不是“不好意思”。
我們要鼓勵女性大聲地說出“不”,也要鼓勵她們大聲地說出“想要”,而不是讓“人家不要嘛”來代替“我想要”。
女性有性欲,說出“我想和你做愛”,不該被斥責為淫娃蕩婦。
如果我們能自由地表達“我想要”,那么,“我不要”的聲音才會更真實、更有力量、更受重視。
06
我們這社會對女性提出了諸多貞操要求,卻對男性疏于管教,這或許也是造成很多性侵者得不到處罰,而被性侵者不敢發(fā)聲的原因。
女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會被口誅筆伐,而男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甚至會被美化為“風流”。
我們女的從小就被教導要保護好自己,可一個肉眼可見的現(xiàn)實是:我們已經(jīng)很懂得保護自己了,是男性們需要約束自己的言行、豎立正確的性觀念。
不要再跟女性頻繁地強調(diào)“要懂得防范”,而是旗幟鮮明地、高頻度地、嚴肅認真地向男性們強調(diào)“不要做”。
第一、不要不尊重女性。
第二、不要有“處女情結(jié)”,神圣化女人的第一次。
第三、不要將女性視為性資源,不要強占,也不要將女性的身體視為是自己的領地。
第四、不要暴露女性的性隱私,并將其作為懲罰女性的手段。
第五、不要認為性可以污染女性的身體和道德(這是潛意識里覺得自己就是污染物嗎)。
第六、不要用自己占有的資源、權(quán)力,去要挾別人為你提供性服務。
第七、不要偷窺、不要性騷擾,不要猥褻、不要強奸,這是違法的。
以上,在婚姻也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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